目前,國內學術界對精細化治理內涵的界定歧義紛呈。有學者從“技術-服務”兩個維度、“政府-社會”兩個層次解讀,認為精細化治理是政府職能轉變和社會治理轉型兩個層面的統(tǒng)一,精細化是推動治理轉型的重要“機制性”策略。也有學者從宏觀層面解讀,主張對治理精細化的理解應該從微觀視野轉向宏觀視野,認為精細化治理就是從社會治理領域中公共權力的結構、運行和主體關系的維度來研究社會治理精細化、實踐社會治理精細化。另有學者主張對精細化治理進行綜合性理解。
我認為,精細化治理就是秉持精細化的理念,通過精巧的制度設計、細致的過程推進和精微的治理技術,實行基層治理從傳統(tǒng)的一體化、單一化、整體化、結構化向差異化、多元化、個性化、體驗化的轉變,由被動回應轉向主動適應,達成治理的精準、精細和精致目標。
把精細化治理的價值理念和分析框架運用于城市治理中,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城市精細化治理是一個具有相當模糊性和內在張力的系統(tǒng)。城市精細化治理一方面意味著城市治理精細化程度的不斷提升;另一方面,它也意味著從某種特定類型的精細到另一種類型精細的轉變,“精細”既有量的區(qū)別,更有質的差異。
城市精細化治理的本質就是運用現(xiàn)代技術的力量,為城市治理能力的大幅度躍遷插上堅實的翅膀。具體而言,城市精細化治理有兩個主要目標:一是利用現(xiàn)代技術(尤其是信息技術)精準掌握基層的動態(tài)信息,以提升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二是通過全面了解城市居民的真實需求,為市民提供個性化、差異化和智能化的公共服務。
城市精細化治理作為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tǒng)工程,其內涵需要從理念、制度、政策、技術、行動等層面進行多層次、多維度的綜合性解讀,以全面而立體地呈現(xiàn)精細化治理在我國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進程中的歷史方位和生成邏輯。其內在構成要素大致包括服務為先的治理理念、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和協(xié)同化、治理手段的數(shù)字化和智能化、治理標準的規(guī)范化等。
近年來,城市基層社會的治理體制日益呈現(xiàn)出精細化智慧化的趨向。城市精細化治理的動力來自于規(guī)范權力運作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政治目標,但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精細化治理在實踐中可能會導致過度治理和治理真空同時并存的窘境。更為重要的是,城市精細化治理是自上而下行政動員的體現(xiàn),而非自下而上居民利益訴求、偏好表達的體現(xiàn),這使得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供給與居民的現(xiàn)實和自治需求之間的有機銜接難以實現(xiàn)。
隨著新型城鎮(zhèn)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我國城市治理面臨的問題更加錯綜復雜,治理難度明顯增強。精細化治理作為城市治理現(xiàn)代化的主導戰(zhàn)略,具有廣闊的發(fā)展空間和誘人的發(fā)展前景。但是,城市精細化治理應該服務于更為高遠的戰(zhàn)略目標。我們也應該更多關注其實施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困境,以及實施精細化治理可能蘊含的內在風險。通過對城市精細化治理雙重困境和內在風險的分析,我們需要重新反思構建美好城市的根本原則,不斷夯實城市治理的政治基礎。
美好城市必須是高效的,但也要為自發(fā)性、偶然性和社交性保留空間。如果排除所有的隨機性因素,就可能會將它們由豐富多彩的生物體變成沉悶的機械自動裝置。美好城市必須是開放而高參與性的,能為缺乏自我組織能力的城市提供足夠的結構支撐。城市精細化治理的關鍵是通過有效提供個性化、精準化、智慧化的基本公共服務,不斷提升人的安全感、尊嚴感和幸福感,最終服務于實現(xiàn)人的自由全面發(fā)展。